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全套
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全套
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1)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2)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3)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4)GB 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5)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6)GB 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7)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8)HJ/T298-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固体废弃物如何分类:
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焚烧残渣、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废物焚烧飞灰、废活性炭、更换滤袋、废弃防护用品等
严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厂沉淀污泥、金属处理污水净化污泥等
国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控制标准
(1)《危险废物焚烧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