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锅炉烟气排放在线监控系统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2×600兆瓦亚临界凝汽式直接空冷燃煤机组,辅助工程包括循环直接空冷岛,燃煤运输、贮存及输送系统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烟气脱硫装置,210米钢筋混凝土烟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干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等。
建设单位:宁夏大唐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青铜峡市西侧17公里。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42.98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563万元,占总投资的10.8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3月开工建设,2009年4月建成投产。2009年2月24日取得宁夏区环境保护厅批准进行试生产的批文。脱硫系统与主机组同时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
环评编制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建成的环保设施包括:低氮燃烧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210米烟囱等废气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废水处理设施,消声器、隔声罩等噪声治理设施,灰库、渣仓、灰场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5#、6#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排放浓度及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标准。
(2)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 噪声
监测期间,12个点位的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大值为63.7分贝,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65分贝要求; 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大值为53.3分贝,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55分贝要求。
4个环境噪声衰减点的噪声夜间监测大值50米时为62.0分贝, 280米时为52.8分贝,在厂界200米范围内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55分贝限值要求。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值统计结果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按运行时间5500小时计算排放量为306.9吨/年和1529吨/年,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满足宁夏区*核准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电子组件的测试及装配生产线和一条存储器及其集成电路模块装配生产线。工程配套两台燃气锅炉(一备一用)。
建设单位: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放区内出口加工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5.57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42%。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9年8月陕西省* 环试生产批复[2009]50号批准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裕朗建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厂区内设两台燃气锅炉(一备一用),废气通过室外烟囱排放。工艺废气通过车间内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由室外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通过隔油池与化粪池后汇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进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冷却塔循环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通过隔油池与化粪池汇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进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工艺废气粉尘、铅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 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一期项目烟尘排放总量为1.23吨/年,二氧化硫未检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66吨/年,均低于环评预测排放总量。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二期(2×1000兆瓦)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宁海发电厂二期(2×1000兆瓦)扩建工程包括建设2台2993吨/小时锅炉和2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氮系统,建设5万吨级煤码头和3000吨级综合码头各1座及2座海水冷却塔,扩建贮煤场、贮灰场、供水等其它公用及辅助系统,并充分依托原有一期工程能力。
建设单位: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7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5444亿元,占总投资的11.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9年8月和10月,6号、5号机组经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先后投入试运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CEMS锅炉烟气排放在线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