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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央、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有关工作部署,全力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号令《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要求,以及《中共茂名* 茂名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茂办发〔2019〕62号)要求,确保完成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主要要求如下。
一、提高站位,聚焦总体目标
省下达我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考核目标是: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2%以上,PM2.5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省考断面水体优良比例达85.7%以上,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我市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硬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责任、强化担当,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咬定既定目标,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不留退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坚决啃下硬骨头、完成硬任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满意的答卷。
二、突出重点难点,全面决战决胜治污攻坚
(一)突出治污。尊重客观规律,聚焦攻坚目标,紧盯重点因子、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集中资源要素科学施策,持续发力,务求必克。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臭氧污染防控为中心,抓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严格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重点做好冬春季节的细颗粒物和夏秋季的臭氧污染防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继续推进VOCs污染防治,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VOCs减排;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好重点炉窑的有组织排放控制和工艺物料的无组织排放管控。积极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加强遥感监测和路检;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压减燃煤,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推广电动公交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加大港口岸电推广使用,提升船舶排放控制水平。加强春节、“年例”期间城区的禁燃禁售巡查和日常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加强施工工地和运输扬尘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措施。
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入抓好“茂办发〔2019〕62号”的各项要求,巩固整治成果,对仍未能稳定达标的小东江石碧断面和关屋河、仍未消除劣V类的寨头河和森高河两条入海河流,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特别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快补齐补全污水处理短板,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小东江石碧断面稳定达到IV类、三条入海河流断面达到Ⅴ类水质目标,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5.7%以上。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开展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确保饮水安全。强化优良水体保护,鉴江流域重点保护高州水库,推进罗江、袂花江流域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入河和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实施水生态扩容提质,保障水生态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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