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发生器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取缔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
臭氧污染是夏季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而从臭氧生成的物质条件看,臭氧的前体物VOCs的初始浓度大小,直接影响着臭氧的生成量和生成速度。为控制VOCs排放,我市在完成达标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
《方案》中明确,今年10月底前,化工类包括石油化工、医药、等,工业涂装类包括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包装印刷类等重点行业,要基本完成深度整治任务,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取缔涉VOCs排放违法“散乱污”企业。
到2020年,全市涉VOCs排放企业全面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和末端废气治理,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以上,重点工程减排6.1万吨以上。
严格管控工业源VOCs排放
推进石化行业达标排放治理,石化行业企业要结合排污申报工作,定期向主管环保部门报告VOCs排放情况。10月底前,完成石化行业环保设施改造,主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实施化工行业综合治理,其中,医药类企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溶剂、溶媒,企业推广使用水基化类溶剂替代轻芳烃等溶剂。深化末端治理,在主要排放环节安装集气罩或密闭式负压收集装置,采取回收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
在印刷行业,鼓励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电子束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VOCs含量的胶黏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对车间环境进行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并对收集的废气采取回收、焚烧等处理措施。
餐饮企业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罩、静电型、等离子型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年底前,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
新、改、扩建的干洗店,应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已投入使用的开启式干洗机须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干洗溶剂经蒸馏后的废弃物残渣、废溶剂残渣应密封存放,并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积极倡导和推动绿色装修,按照《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管
在已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油气综合回收效率达到85%以上。
严格控制油品储、运、销环节“跑冒滴漏”,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快推进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
VOCs排放将实现在线监测
在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和重点生活源,选取有组织排放集中、条件具备的作为试点,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20年底前,重点企业具备开展自行监测的能力。
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抽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设置人工监测或在线监测的监测点位,加强生产车间、厂界、工业园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可作为违法处罚、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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