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一)严格管理制度。对标对表“三线一单”要求,合理布局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实施好《重庆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按进度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并纳入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有困难的区县要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增加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二)制定细化方案。各区县(自治县)要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决胜目标,系统谋划2019—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对于已经获得*、市级大气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要纳入细化方案,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认真组织申报*、市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空气质量下滑、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废气治理推进滞后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区县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细化方案清单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采取综合措施。落实环保电价,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对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重点投向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改造、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等环境效益大、示范作用强的项目,对于空气质量较好、改善显著、项目成熟度高的区县优先给予支持。各区县可以参照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在达标基础上的深度治理,显著降低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并协同控制温室气体。
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