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混合物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
氨的物理性质: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极易溶于水,有毒,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和爆炸,泄漏时很容易被发现。在国家现行规范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判定中,SCR工艺中氨的使用临界量为10t。在国家现行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爆炸极限范围为15.5%~25%,遇明火、静电等能引起爆炸。氨具有较高的体积膨胀系数,超装的液氨储罐、气瓶等极易发生爆炸。因此,在氨储运系统的设计、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始终要把安全因素放在*。
氨储运系统的功能是把液氨处理成适合SCR工艺系统使用的具有一定压力范围的氨气,氨储运区包括卸车、储存、蒸发、缓冲、输送及事故排放等工艺装置。SCR工艺系统中的氨用量绝大部分汇集于此,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2.1.1 安全间距
氨储运区基本配置:卸车用的氨压缩机、液氨储罐、氨输送泵、液氨蒸发器、氨气缓冲罐、液氨稀释槽、废水处理系统、消防喷淋系统以及控制室、配电室等。
液氨储罐的数量根据玻璃工厂规模大小,一般采用2~3个,要求其储存量能满足7~10天的使用要求。均采用地上卧式储罐,储罐应在同一防火堤内成组布置,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要大于其中一台储罐的储量,一般防火堤的高度应≮1.0m,在防火堤相对应的两侧设置进出踏步。氨区应设置足够高度和覆盖面积的遮阳棚,防止夏季日晒对液氨储罐温升造成影响。氨储运区应设置净宽和净高均≮4m的环形消防车道,环形消防车道至少要有两处与工厂内道路联通。同时,在储罐区,控制室等均应配有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目前,小规模的玻璃生产线在前几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均已经停产,国内玻璃生产企业基本都是规模以上企业,厂内均有两条以上的浮法生产线,其厂内液氨罐区总容量一般为50~200m3,氨区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乙类,其内建筑物的墙、柱、屋顶等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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