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监测系统TK-1200型
26.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10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全市在用工程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6月1日起,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使用;10月1日起,禁止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农机中心等按行业分别监管)
秋冬季期间,重点加强对划定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市住房和城乡*、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农机中心等配合)。
(六)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7.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市县两级房屋建设、拆迁、水利、交通、供热、市政工地项目动态清单,扬尘管理要纳入项目管理范围。建筑工地落实“六个*”抑尘措施,实行“红黄绿”牌管理,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有关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砂浆、三七灰土。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建筑单位要列入全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住房和城乡*、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市*、市局参与)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并符合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实行错时运输,划定避让区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局、市*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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