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窑行业氮氧化物尾气分析系统
2 现代煤化工VOCs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
由于现代煤化工产业与石化产业在VOCs排放源强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其污染防控不能照搬石化产业经验。当前,我国现代煤化工行业VOCs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1)缺乏VOCs排放源清单。目前,针对现代煤化工行业VOCs排放源开展的研究工作相对零散,源清单建立所需的排放因子尚未确立,VOCs排放核算主要根据石化行业经验,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
2)缺乏VOCs源成分谱库。与SO2、NOx等大气污染物不同,VOCs种类与其在大气环境中的作用密不可分。因此,需要构建反映不同来源VOCs组成特征的成分谱库。目前我国现代煤化工行业此方面的研究刚起步,亟需建立源成分谱数据平台。
3)缺乏适应行业特点的VOCs控制技术体系。按照现代煤化工行业的工艺特征和排放特点开展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VOCs控制和管理体系,是我国防控VOCs污染的必要途径。然而,我国还未形成针对行业特点的VOCs控制技术体系[6]。
以上薄弱环节中,排放底数不清、污染排放特征不清是主要障碍。为了跨越这一障碍,亟需加强我国煤化工行业VOCs排放的监测研究。
3国内外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技术方法
现代煤化工企业排放的VOCs种类繁多、组分复杂,通常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炔烃等非甲烷碳氢化合物和醛、酮、醇、醚、酯、酚等含氧有机物、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其监测分析需要科学系统的方法作为保障。
目前,我国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VOCs监测主要参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2—2014)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进行,监测主要以现场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为主,整个过程耗时较长,不仅无法满足监测代表性和时效性的要求,更难满足长时间、大范围系统开展现代煤化工企业VOCs排放监测的要求。
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固定污染源连续排放烟气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CEMS)作为一种可靠、成熟的技术,已大量应用于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监测[7]。同时,欧美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固定污染源CEMS的安装、运行和管理。美国EPA Method 25A和PS-8、欧盟委员会的EN 12619—2013和EN 13526—2002、化标准组织的ISO 13199—2012和ISO 25140—2010等技术规范的发布和执行,在节省人力物力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的准确可靠程度[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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