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cems烟气监测系统
第一章系统简介
1.1 系统概述
为响应应环保低浓度排放和低浓度现场测量要求,为客户推出适合的在线监测系统。
超低cems烟气监测系统是本公司为了满足日益严格的烟气监测要求,推出的可广泛应用于火力发电厂、工业窑炉、工业锅炉、钢铁烧结、炼钢厂、水泥工业、垃圾焚烧厂等各种场合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我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能对企业废气排放口的SO2、NOX、烟气温度、烟气压力、流速、烟气含氧量、烟气湿度、颗粒物浓度(LRCD2000-WV型)等数据自动采集、分析和储存,实现自动、实时、准确地监控监测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既便于企业环保管理层了解和掌握污染治理和废气排放的整体情况,也利于环保主管部门的监控和管理,为实现节能减排、总量控制提供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
该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采用抽取式冷干法;气体分析仪采用紫外差分技术测量烟气中的SO2、NOX,内置氧电池测量氧含量(氧化锆可选);颗粒物监测采用抽取式激光前散射原理;温度采用铂电阻温度传感器测量;压力采用压力传感器测量;烟气流量采用皮托管差压法测量;湿度采用阻容式湿度传感器测量,将测量信号传输至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数据处理系统具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储存、报表统计和图形数据分析等功能,可将各数据传输至DCS系统,实现工作现场无人值守。
我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结构紧凑,设备维护简单,动态范围广,实时性强,运行成本低,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组合方便,可将监测数据通过数据采集仪传输至各级环保部门。
图1 系统的现场应用场景图
1.2 引用标准
●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3271-91 《锅炉大气污染物物排放标准》
● GB5468-91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3101-86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物采样方法》
● GB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物综合排放标准》
● HJ/T 212-201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 HJ/T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1.3 认证许可
本系统满足以下认证组织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认证:
●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环保产品认证》
1.4 运行环境
● 温度:室内15℃ ~ 30℃,室外-30℃~50℃
● 湿度:≤85%
● 大气压:86~106Kpa
● 烟气温度:<300℃
● 供电电压:AC 220V±10%,频率50Hz
● 接地电阻:<4Ω
注意 | 本系统的分析机柜部分为非防雨设计,必须放置于室内。 |
提示 | 安装地点应尽量避免重负载电缆、震动和强电磁干扰,避免与强腐蚀性材料接触,散热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