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二氧化碳排放监测:化石燃料消耗量:化石燃料消耗量应根据报告主体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燃料消耗量测量仪器应符合GB 17167的相关规定。重点排放设施的燃料消耗量应单独测量和记录。
低位发热量 :开展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实测的,应符合GB/T 384、GB/T 22723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具备实测条件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符合.上述标准的实测数据。如上述两种要求都不具备,其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采用附录A表A.1的推荐值。
低位发热量应单独测量和记录,对天然气、炼厂干气等气体燃料,每月进行一次检测,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低位发热量;对油品在每批次燃料入厂时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油品的低位发热量。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应符合上述测量频次要求。
排放因子计算公式: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排放因子按公式计算:
EFi=CCi*OF 1*44/22
石油化工二氧化碳排放监测:碳排放在线监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是决定其在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能力建设中所处地位的关键所在。对重点行业污染源、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工业过程控制等方面实现碳排放基础及过程数据的监测监管,实现碳管理的精细化、数字化和标准化,为实现"碳达峰“和” 碳中和”的目标提供数据支撑。
建立包括固定排放源在线监测、厂区/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城市区域背景监测等的"三位一体”监测体系,做到碳监测的
"三覆盖”空间全覆盖、重点排放源全覆盖和监测因子全覆盖;实现碳排放管理的“四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问题精准。
建立基于监测数据的温室气体源汇反演系统,运用在线监测与核算法、排放清单等数据的结合,掌握区域整体及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结合环境碳监测数据,反演区域的源汇分布情况。
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平台V1.0
1、碳排放数据管理
各企业碳排放数据录入,数据包括数据名称、来源,排放因子信息,活动数据信息及其他补充信息等。
2、碳排数据校验
根据系统预设的数据校验规则,系统提供自动校验功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减少数据采集误差。
3、碳排数据核算
对经校验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核算,包括核算方法、排放因子、活动水平、指标数值等数据的统一管理,实现按年度、按区域碳排放数据和低碳发展水平的一键核算。
4、碳排报告生成
根据报告生成规则,基础模版的设置,完成了碳排放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后,生成相应的碳排放数据报告。
5、基础数据设置
对一些规则以及工具类功能,需要在系统中预先设定好基础配置,例如数据校验规则、碳排报告模版等。
6、排放因子管理
建立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对碳排放数据上报后,数据的核算、审核以及生成报告都有数据指导作用。
7、碳排信息核查反馈
配合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后,录入或者导入核查结果反馈信息。
8、管理监督反馈
对于内部及外部的各类管理监督反馈结果的信息展示,以便指导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
上海麦越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碳排放在线监测平台系统的开发服务,为各企业单位提供定制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