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介绍
烟尘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装置,被称为“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简称CEMS),可对固定污染源(如锅炉、工业炉窑、焚烧炉等)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的浓度(mg/m3)和排放率(kg/h、t/d、t/a)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试。
本公司的烟尘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用先进的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抽取热湿法,抽取式冷凝法CEMS能够测量SO2、NOx(NO、NO2)、O2、温度、压力、流速、粉尘、湿度等多项参数,还能够分析NH3、Cl2、H2S、O3等气体。选配激光气体分析仪,系统还能够同时分析测量HF、HCl。并可将所有的监测参数传输至用户DCS系统,通过数采仪与环保部门的数据系统通讯。系统设备放置在分析小屋内,操作和维护方便;整套系统结构简单,模块化设计,稳定性强,运行成本低。
二、执行标准
GB-12519-201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9-201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ISA S5.1 仪表符号和标志
GB 50131-2007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传输标准
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T 47—1999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GB/T 15464-2008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三、系统参数
烟气温度限制 (/) : 0-300(可订制)
采样方式:直接抽取
设备对振动的要求: 无振动
整个系统压缩空气要求:0.4Mpa以上,无油无水
耗气量: 2.2m3/h
平均耗气量: 0.45m3/h
气流量 (L/min):2
平均气流量 (L/min):1.5
尺寸:800mm×600mm×1800mm
重量:约150kg
伴热管线温度:120ºC~200ºC
探头伴热温度:120ºC~200ºC
防护等级:机柜IP42,其他IP65
供电:220VAC±10%,5000W
环境温度:-20ºC~50ºC
环境湿度:5%Rh~95%Rh(不结露)
对外输出:4-20mA,RS232,RS485
标准气体:8L,钢瓶
四、检测项目
1、烟气采样方法:高温伴热热湿法抽取式
2、SO2、NOX测量方法: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分析技术
O2测量方法:氧化锆氧分析
3、烟气温度测量方法: 热敏电阻(或热电偶)
4、烟气压力测量方法:压力传感器
5、烟气流速测量方法:微差压法(皮托管)
6、烟气粉尘测量方法:抽取式激光前向散射
7、烟气湿度测量方法:干湿氧法
参数 | 量程 | 误差 |
SO2 | 0-20-100-300-3000ppm(量程定制) | ≤±1.5%F.S |
NOx | 0-20-100-300-3000ppm(量程定制) | ≤±1.5%F.S |
O2 | 0~25% | ±2% |
粉尘 | (最小)0~5(mg/m3)、()0~200(mg/m3) | ±10% |
温度 | 0℃~300℃、0℃~800℃或其它订制量程 | ±3℃ |
压力 | -10kPa~10kPa或其它订制量程 | ±2%F.S |
流速 | 0m/s~15.5m/s或0m/s~40m/s | ±5% |
湿度 | 0~40Vol% | ±2%F.S |
五、系统特点
1、采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和化学计量学算法探测下限低、温漂小;
2、可直接测量NO和NO2得到NOX,无需NO2→NO转换器;
3、不受颗粒物和水分等因素的干扰;
4、无光学运动部件,可靠性高,现场振动对测量无影响;
5、采用回返光路和高品质光谱仪;
6、避免国内外同行业普遍的冷凝法在气液分离处冷凝水吸收SO2导致测量结果偏低,并腐蚀预处理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