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工地作为“扬尘监测和监管系统”安装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监测监管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各建筑施工工地要选择符合《宿迁市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附件1)和《宿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设施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附件2)要求的设备,组织安装并投入使用,逐步实现联网工作;也可委托相关企业实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以及系统技术维护。委托专业公司安装维护的企业,要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技术,积极配合系统的安装工作。正常运行后,各建筑工地应负责该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各级环保及建筑施工主管部门或职能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系统的安装管理,并负责对各建筑工地系统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宿迁大气污染防治扬尘在线监管系统安装要求:
1、采样口距离地面高度为1.0m±0.2m,15分钟平均浓度超过300微克/立方米启动扬尘污染警报。
2、视频监控器安装高度分别为1m和3.5m,低位视频监控器对出厂车辆侧面车轮和车身冲洗情况进行抓拍,高位视频监控器对出场车辆顶部密闭情况和车牌号码进行抓拍。
3、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在中间位置或视野开阔位置安装一套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和一个360°全景视频监控器,采样口和视频高度为3.5m±0.5m,15分钟平均浓度超过300微克/立方米启动扬尘污染警报。
系统监测标准:
1、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指标为TSP、PM10、PM2.5。
2、数据采集仪器采样频率每小时60次以上,有效采集率应达到90%以上,仪器分析误差率应控制在20%以内。
3、视频监控仪器在线率应达到95%以上,分辨率应达到650线以上,具备高清照片抓拍功能,满足夜间施工抓拍和需要。
宿迁大气污染防治扬尘在线监管系统技术指标
系统功能特点
1. 对PM2.5、PM10、噪声、风速、风力、风向、温度、湿度等多个环境参数进行监测;
2. 具备全天候实时监测功能,具有多参数、智能化、自动报警等特性;
3. 支持多种远程通讯方式,包括GPRS、3G/4G、WIFI以及以太网等;
4. 能够将监测数据实时的传送到远程服务器,用户可通过客户端对数据管理分析;
5. 具有本地数据存储功能;
6. 能够与各种型号的除尘设备进行联动;
7. 采用一体化工业设计,便于现场安装、调试;
8. 采用全户外表贴防水LED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