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地扬尘监测系统耐低温效果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城市扬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专项治理从今年7月持续至2022年12月。依据《方案》,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房屋征拆工地、渣土运输排放作业和城市道路保洁作业,将全面落实建筑工地与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沙石灰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工地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70%以上,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60%以上,有效降低城市面源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全省全面启动城市扬尘专项治理行动。
各地主管部门要本着“抓行业管理、必须抓扬尘治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落实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的扬尘治理要求:
1
在合同中约定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定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和监督管理电话等信息。
2
建筑工地要全封闭围挡,严禁围挡外放置建筑材料等。
3
要设置洒水、喷雾、冲洗装备,完成主要道路硬化,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遮盖。
4
要设置全封闭垃圾通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
切割作业要采用过水切割等湿式作业法,并采用吸尘设备除尘。
6
暂时不能开工的施工工地,要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7
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全省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监测的全覆盖,建立省、市主管部门在线监管信息平台。
黑龙江工地扬尘监测系统耐低温效果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由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后台数据处理系统及信息监控管理平台共四部分组成。系统集成了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通过光散射在线监测仪、360球形摄像头、气象五参数采集设备和采集传输等设备,实现了实时、远程、自动监控颗粒物浓度;数据通过采用3G网络传输,可以在智能移动平台、桌面PC机等多终端访问;监控平台还具有多种统计和高浓度报警功能,可广泛应用在散货堆场和码头、混凝土搅拌站以及工厂企业无组织排放的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