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智慧工地扬尘自动监测设施询价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网络系统,实行信息联网共享。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大气颗粒物来源进行调查,分类采集扬尘污染源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定期确定和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
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信息系统联网,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擅自拆除自动监控设备或者篡改、操纵、影响监测数据。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对有关应急措施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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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噪声扬尘监测系统主要由扬尘监测单元、噪声监测单元、气象监测单元、数据采集处理单元、数据传输单元、LED显示单元、太阳能供电单元、视频字符叠加单元组成,实现工地环境参数的监测、展示、数据上传、视频叠加功能,完美对接监测平台,从而实现工地环境参数的24小时监管。
噪声扬尘监测产品运用激光器粉尘传感器的检验原理,当激光器照射检验部位的细颗粒物时,会造成很弱的光学散射,在特殊方位上的光学散射波型与颗粒物直径相关,根据不一样粒度的波型归类统计分析及公式换算,获得不一样颗粒度的即时细颗粒物的总数浓度值,当技术人员在系统软件上查看时,就可以得知工地内即时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标值,如PM2.5、PM10的数值。
工地噪声扬尘监测系统平台将现场的多要素进行集成,实现集中监控,可实时监控查看;当数据超标时,可给的负责人发送语音短信告警或邮件报警;可分类显示正常数据和抄表数据;平台可对设备进行站点排名、数据统计分析,为各级专管部门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工地噪声扬尘监测系统平台具有实时监控,大屏可视化,电子地图,数据实时查询,数据统计,实时监控,现场监控,单站多参数查询,多站单参数查询,报警查询,可添加子账号、项目及设备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