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大市聚镇人民政府委托,将新昌县大市聚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240L挂车式分类垃圾桶,240L脚踏式分类垃圾桶,120L分类垃圾桶,40L入户垃圾桶;本项目选定1家中标单位,投标单位不足3家重新采购。
1.2、最高控制价:240 L挂车式分类垃圾桶最高控制价220元/个;240L脚踏式分类垃圾桶最高控制价268元/个;120L分类垃圾桶最高控制价140元/个;40L入户垃圾桶最高控制价50元/个。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卫保洁产品(塑料)制造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领取标书时间:2019年04月01日至2019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2:00至4: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昌县七星街道上石演村10幢1号)
3、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04月22日 10:00 时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2日10:00 时。
3、开标地点:新昌县大市聚镇综治办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进行缴纳)。
收款单位:大市聚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本部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大市聚支行
账 号:201000032002580000100
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八、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 新昌县大市聚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地址:大市聚镇新街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8659065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上石演村10幢1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067526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采购单位:新昌县大市聚镇人民政府 (盖章)
代理机构: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