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央大街(桂澜路~一环路段)雨污水管道更换及道路修复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以南发改资桂字[2018]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大街(桂澜路~一环路段)雨污水管道更换及道路修复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央大街(桂澜路~一环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中央大街为现状道路,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桂城街道金融服务区B区中部,西起桂澜路,东至佛山一环,道路红线宽40m,全长约1.5km。现状道路两侧多为已开发地块或正在开发地块,现状市政道路下有排水、给水、通信、电力、燃气等管道。
本工程现状排水管道系统较完善,现状雨水管道沿道路双侧布置在机动车道下,现状污水管道沿道路布置在道路北侧机动车道下。因两侧机动车道下排水管道出现破裂、错口、脱节等结构性缺陷及管道与检查井接口损坏等原因,导致产生流砂、水土流失,道路路面下陷、坍塌,随着时间的推移,道路下陷、塌陷情况越来越严重,针对以上这种情况,拟对中央大街(桂澜路~一环路段)雨污水管道进行更换及道路进行修复,以保证该区域的排水及道路交通正常运行。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本项目施工工期450日历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期),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法定春节假期除外)。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招标人将对其收取违约金每天人民币10000元,上限为合同总价的10%。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造价为:123,781,707.22元。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
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园林绿化项目不要求该条款}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9月
至2019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必须包含“排水工程”等内容,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投标人还须提供中标信息网页打印件及查询路径,招标人有权随时查询)、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必须包含“排水工程”等内容,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投标人还须提供中标信息网页打印件及查询路径,招标人有权随时查询)、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10.1施工员的要求: 至少4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施工员证(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10.2造价人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10.3安全人员的要求:至少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10.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6319790。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3 月 1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19 年 3 月 7 日 17 时 0 分止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需报名)。
5.5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9.9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3 月 21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3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任晓东
电 话:0757- 8631257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智毅
电 话:0757-86228376、86286806
传 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