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大阪仓片区微改造项目艺术装置(第二次招标)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略)-(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阪仓(略)(第二次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大阪仓片区微改造项目艺术装置(第二次招标)
2、项目内容:(略)
3、采购预算:(略)
4、技术服务要求:(略)
六、(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供应商须是具(略)人或其他组织,
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提供(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 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符合以上要求(略),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
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 年02 月16 日 至 **** 年 02 月 22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略))(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号西座504自编B23-1房)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略)(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 年02 月26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9号之四何济公大厦406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 年 02 月 16 日 至 **** 年 02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工 | 联系电话:(略)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马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号西座504自编B23-1房 |
联系人:刘金凤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0号 |
联系人:黄浩元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附件
1、(略):(略)
2、(略):(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