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验收信息及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景县景新大街334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新上注塑机及机加工件生产项目 |
景县杜桥镇郑家香坊村村西 |
河北津宏压滤机设备有限公司 |
河北环海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新上注塑机及机加工件生产项目验收申请、验收报告、环境监察队出具的《关于对河北津宏压滤机设备有限公司新上注塑机及机加工件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等相关验收资料收悉。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景县杜桥镇郑家香坊村村西,项目总投资115万元,****年11月经河北环海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年12月景县环保局监察队对该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
****.1.2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