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皖环发[2017]67号),经项目申报、核查、评审、实地检查、审定等相关程序,并报经省领导小组同意,拟命名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埇桥区)、亳州蒙城经济开发区、六安市霍邱经济开发区为2018年度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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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农村能源办公室: 0551-6265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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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