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莲峰镇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云典招(2018)201号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招标条件,由永善县莲峰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委托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磋商申请人,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采购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永善县莲峰镇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永善县莲峰镇南林村三棵树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1批,包括: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设备、烟气净化系统、循环水净化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PLC控制系统、安装辅材、设备安装调试;设备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招标范围: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采购项目预算投资:约199万元。
6、供货期:3个月。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环保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采购内容的相关要求。
8、质量要求:保证产品符合设计标准要求,并且不低于甲方要求的质量和品质,磋商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正常的性能,运行稳定,满足设计要求。
(一)本磋商项目的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要求,且在有效期内,未有不良记录。磋商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技术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所采招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或者环保产品销售企业;
2、信誉要求:近二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永善县莲峰镇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其他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磋商申请人2018 年12 月6日 至 2018 年12 月10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阳区珠泉路远大花园小区5栋3单元501)购买。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无须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
3.企业近二年(2017-2018年)的信用信息证明原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以上 证明文件 须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存档。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现场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2月17日下午14时30分止。
2、现场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地址:昭阳区珠泉路远大花园小区3栋一楼(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____(____)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永善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正鹏
电 话:1598700996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阳区珠泉路远大花园小区5栋3单元501
联 系 人:胡 工
电 话:18213893029 1357807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