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环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 汾渭平原11城市纳入督查范围

   2018-08-22 390
导读

8月20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按照工作方案要求,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的216县(

 8月20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按照工作方案要求,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的216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9个;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11城市的8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89个(见附件),如下: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828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2家,占比为1.4%;未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12家。其中,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长安区1家,宝鸡市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家、陈仓区1家。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275家,发现1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占比为0.4%;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2台。

督查组检查发现,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有1台(6蒸吨)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拆除。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2台。其中,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祥达涂料厂1台(经营性炉灶);陕西省渭南华阴市第四军医大学华阴教学基地1台(4蒸吨)。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5个。

其中,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1家,邯郸市临漳县1家;山西省运城永济市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4个。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1家,沧州市沧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1家,吕梁市文水县1家,晋中市平遥县3家;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1家,新乡市凤泉区2家;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1家,咸阳市武功县1家,渭南市蒲城县1家、华阴市1家。

五、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问题1个。

督查组对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兴洲热能有限公司废气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8月17日至19日有15个小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值在300mg/m3至338.9mg/m3之间,超过环评要求的300mg/m3,存在超标排污问题。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6个。

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1家,廊坊市安次区2家、廊坊开发区1家,保定市博野县1家,沧州黄骅市1家;山西省吕梁市临县1家,晋中市平遥县2家,运城河津市1家;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1家、巩义市1家;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1家,宝鸡市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家、岐山县1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0个。

其中,河北省沧州市沧县1家;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1家,长治市武乡县1家,运城市临猗县1家;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洛阳市孟津县1家,三门峡市湖滨区1家;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家、凤县1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24个。

其中,保定高碑店市1家;承德市隆化县3家;沧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家;邢台市桥东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1家;晋中市榆次区2家、太谷县2家;运城市新绛县1家;郑州市金水区1家;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1家;新乡卫辉市1家;三门峡灵宝市1家;西安市周至县2家、莲湖区1家;宝鸡市渭滨区1家、陇县1家;渭南市临渭区1家、华阴市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49个。

其中,北京市顺义区1家;石家庄市无极县1家、高邑县1家;廊坊市安次区3家、广阳区1家;沧州黄骅市1家;河北省东光县2家;阳泉市郊区1家;吕梁市柳林县3家、临县3家、离石区2家;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2家;长治市武乡县2家;临汾市翼城县2家、古县1家、永和县1家;运城市闻喜县1家;洛阳市汝阳县1家;鹤壁市淇县1家;焦作沁阳市1家、孟州市1家;三门峡市湖滨区1家、卢氏县1家;西安市周至县3家;宝鸡市凤县2家、陈仓区1家、凤翔县1家、眉县1家;咸阳市三原县3家、兴平市2家、旬邑县1家;铜川市铜川新区1家。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4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丰州镇曹村、长治县月华街北侧,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晁家坡村垃圾回收点、凤县雨润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焚烧垃圾现象。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8月20日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xhw111.com/news/show-8233.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扬州寻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80168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