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18-07-18
2、项目名称:安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体化除臭装置项目
3、项目单位:/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20万元
6、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采购安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体化除臭装置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环保设备、环保生产或环境工程等环保方面内容,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
4、信誉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给采购人核验;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库中已审核通过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参与投标,未及时办理入库按手续的企业导致无法报名,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赵涵
电话:17718356697
微信:1771835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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