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也为了推进我省排污许可制工作,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山东省环保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7月6日下午,省环保厅召开《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随机抽查启动仪式。启动仪式设置了摇号员1名,监督员3名,现场机选了2018年第二季度“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在监督员审核后,报姚云辉副厅长现场审签。随后姚云辉副厅长将封存袋发给工作组负责人。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专人保管,出发前由带队人员与其他组员一起拆封。
仪式上,姚云辉副厅长表示,工作组在现场执法时要依法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防止自我消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问题。
据悉,此次随机抽查执法行动将于启动仪式后进行,执法人员将奔赴全省十七地市展开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的检查,对涉及责任追究的相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