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科技创新行动将重点构建协同创新中心、生态监测网络体系、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突破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与重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沿江城市群生态功能提升、生态产业、生态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推进长江上游脆弱区生态修复、长江中上游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江中下游水源地生态保护、长江流域防护林功能提升、长江流域生态产业提升等领域的技术集成示范,健全满足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的标准体系、强化各相关标准实施。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定位、区域优势和任务分工,形成行业部门、科研单位、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实施模式,加强重点任务的统筹部署及创新资源的统筹配置。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科技投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区域之间沟通协调,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现有科技计划和项目与本行动方案的衔接与统筹,鼓励地方财政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导企业、民间团体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完善成果转移转化办法,引导成果、政策、服务等科技要素深度融入林业生产建设全过程。推动林业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改革,探索建立公益性成果政府采购机制,完善激励评价等科技创新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