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新标准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在技术规范层面上得到落实。
那么
《技术规范》中为何引入产噪单元这一新概念?
排污单位应当如何划分产噪单元
做好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快来了解吧!
引入产噪单元
单减轻企业填报负担
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根据《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数据,2021年,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以工业噪声为主,占比达47.9%。
去年6月5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正式施行,明确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而在今年1月印发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同样指出要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发布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加强监管。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技术规范》的公布是落实《噪声法》和《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满足固定污染源多环境要素综合许可、“一证式”管理的需要,符合强化工业噪声环境管理要求。
《技术规范》规定,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产噪单元及编号、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等信息。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排污许可技术部主任杜蕴慧告诉记者,产噪单元概念的引入是《技术规范》区别于其他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一个特点。
“排污单位产噪设施众多且分散,如果对每个产生噪声的设施逐一填报,会给排污单位填报带来很大的负担,并且这样的填报对后续环境管理发挥的作用不大。”杜蕴慧表示,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兼顾环境管理需求的角度考虑,《技术规范》最终采用了填报产噪单元的方式对产噪设施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