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4月份,沂源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6天,沂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空气质量和出境断面水质均为全市第一位。这是沂源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同向而行交出的共同答卷。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站在沂源县中庄镇孝村南山峰顶,建设中的临临高速自北向南跨过碧绿的沂河,蜿蜒转入郁葱的山间。“临临高速在我们县延伸46千米,施工时间长、站点多、跨度大,给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带来不小压力,必须在聚合执法监管力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上认真谋划、下足功夫。”沂源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狄纪军在项目现场说。
围绕“聚合执法监管力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监督,是沂源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聚焦生态保护课题,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积极探索。
接到派驻机构意见后,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认真研究系统执法监管队伍现状,按照全员共建、分段负责的原则,确定成立大气水土、技术服务、环保执法、后期保障4个成长型团队,坚持“安排、督查、落实、清零”闭环机制推进工作,每月量化排名,对位次靠前的团队公开表扬,靠后的约谈提醒,推动形成全员共建、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在沂河水生态治理方面,4个团队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系统落实“水平衡”“泥平衡”监管、“以渔抑藻”水质净化等工作措施,全流域推进沂河生态修复,有效保证了沂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标准,执法监管效能得到充分激发。
抓监督不能脱离业务,没有对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业务的整体把握,监督就难以精准,效能就难以发挥。实践中,沂源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聚焦环境空气质量监管、沂河流域水质管控等业务工作,对4个团队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嵌入式、溯源式监督,及时发现、解决职责履行中的问题偏差,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推动生态保护跑出“加速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将继续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推动沂源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改善,共同为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沂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