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近年来,为解决环境监测不规范、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海南省通过采取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模式、严格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严守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不断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石。
“海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狠抓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要求监测部门按照监测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全力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准、全,为精准治污、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健全管理制度,夯实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制度,是海南加强环保监测的一大亮点。为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2018年9月1日,海南便发布实施《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登记、监督管理制度。
2022年3月1日,发布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细化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范围、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程序等,健全了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监管体系,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海南进一步建立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管理制度。2023年1月1日,发布实施《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了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前”信息登记、“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的新型机制,通过加强市场培育、推动行业自律,促进形成了一批专业化、优质化的环境监测机构。
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基本要求,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生态环境服务与保障职责,海南省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主动帮扶、提前介入、加强引导等多项措施,竭尽全力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海南省持续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培训帮扶,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减少和避免环境监测机构无意识违法,自2022年以来,累计培训监测机构100余家次;同时,不断加强技术能力培训,2021年以来,指导行业协会开展监测人员培训1100余人次,从而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
建立“互联网+监管”机制,是海南创新监管模式的重要特色。据了解,早在2018年9月1日,海南已建成并运行省社会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建立了环境监测机构事前信息登记、事中分析预警、事后分类监管的“互联网+监管”模式,自平台上线以来,已有130余家机构登记,登记业务活动6.8万余件。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评估认为,平台启用后,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了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严格监督检查,坚守质量底线
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海南省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1年以来,累计检查机构68家次,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12起,公开约谈机构12家,力度前所未有,极大地震慑了环境监测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提升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下一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不懈加强监测监管工作,始终以“数据质量至上”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政府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及权威性,为守护好海南绿水青山尽职尽责。
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