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0887.sz)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天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25.80亿元、45.42亿元,较上年同期均出现大幅度下滑。
《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研读年报发现,天山股份旗下9家子公司去年遭受环保行政处罚12起,被罚金额合计150多万元。
业内规模居前 业绩大幅下滑
公开资料显示,天山股份是我国规模最大、产业链完整、全国性布局的水泥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天山股份熟料产能、商品混凝土产能、骨料产能均居全国第一,市场范围涵盖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多数区域市场份额、品牌地位均处于行业头部,位列中国水泥协会2022年5月发布的“中国水泥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第3位。截止到报告期末,天山股份拥有熟料产能3.2亿吨,产量2.2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4.0亿方,产量0.79亿方;骨料产能2.3亿吨,产量1.5亿吨。
不过,天山股份虽然规模体量在业内居前,但去年业绩却出现了大幅下滑。2022年1-12月,天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325.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80%。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天山股份的业绩主要来源于水泥、商品混凝土及骨料的生产销售。对此,天山股份分析指出,报告期内,公司水泥需求大幅下降,价格不断下行,煤电价格同比增长推高制造成本,毛利率同比下滑,效益同比大幅下降;商品混凝土量价齐跌,毛利率同比略降,效益同比下降。仅有骨料产能增加,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毛利率同比微增,效益同比增长。综合下来,公司整体业绩同比出现大幅下滑。
天山股份年报认为,公司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大的集团产业协同发展优势,多年耕耘形成了深厚的品牌知名度和产品质量、保供、服务等方面的市场美誉度。公司持续秉承“材料创造美好世界”的企业使命,“善用资源、服务建设”的核心理念和“创新、绩效、和谐、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推进“水泥+”业务,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力争以高品质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回报社会。
值得一提的是,在谈及核心竞争力时,天山股份指出,公司重视技术创新的驱动作用和产学研结合的协同作用,技术创新已经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公司现有2个国家级技术中心,15个省级技术中心和2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2022年底,公司现有发明专利278项,实用新型专利2474项,外观设计15项,高新技术企业59家,荣获科技进步奖10项,参与77项国家标准、46项行业标准编制。
在谈及2023年规划时,天山股份年报分析认为,今年行业形势严峻复杂,机遇和挑战并存,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直面困难、深化改革,全力打好“提质增效、优化升级”攻坚战。
9家子公司涉12起环保处罚 多家公司两次被罚
天山股份年报称,所属水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采用对应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进行防治,并达标排放。在年报“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天山股份谈及“重大环保问题”时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潘悦 制图
不过,天山股份重点披露了《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天山股份旗下9家子公司因环境问题共受到12次行政处罚,处罚理由涉及废水外渗、环评未批开建、烟尘超标排放、扬尘等,处罚金额合计153.94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山股份子公司最高被处罚金额达70.90万元。具体情况为,杭州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瑞鑫”)因“环评未批复,企业已开始建设”,被有关部门处以高额罚金。目前,涉事企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已取得环评备案批复,已完成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记者登录企查查系统查询发现,2022年9月3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杭州瑞鑫接连下达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为“2022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现场主要设备有全封闭搅拌生产线2条,全封闭高位料仓1个,输送带4条,你单位混凝土生产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1年12月底建成,至今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检查时混凝土生产项目正在生产,生产项目配套的粉尘、废水等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此外,杭州瑞鑫目前显示状态为“经营异常”,系因未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宜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天山)两次遭受环保处罚。其中,因“烘窑期间窑尾烟尘超标排放”被处罚金45万元。公司进行了“更换抽取式烟尘仪、加强在线监测数据的监视管理和运行管理”等整改。记者登录企查查系统查询发现, 2022年6月22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以“锡宜环罚决﹝2022﹞266号”行政处罚书,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为由对宜兴天山进行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为“2022年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查阅在线监控历史数据,发现该单位5000吨水泥窑于2022年4月13日17时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小时数据多次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控股子公司曾遭环保处罚 相关信息年报未披露
《经济参考报》记者浏览公开信息发现,天山股份旗下公司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披露并不完整。据不完全统计,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和静”)就曾因环境污染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企查查显示,天山股份持有新疆和静74.6322%股权,新疆和静系天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8月8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巴环罚字〔2022〕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称,“针对你单位熟料、水泥粉磨生产线上料口和输送廊道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及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整”。
此外,新疆和静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存在违法行为。2022年5月26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以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为由,对新疆和静处以2.6万元处罚,处罚文号为“(巴)应急罚〔2022〕10号”。
针对天山股份年报未披露新疆和静遭受环保处罚信息的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致函天山股份,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
天山股份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共计投入超14亿元,进行环保工艺改进、替代燃料试点项目,工业扬尘深度治理,脱硝、脱硫、废水和噪声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同期还支付环境保护税1.6亿元。
记者还注意到,2022年6月,天山股份首次对外披露了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3月21日,天山股份再次发布的ESG报告称,践行气候与环境保护、推行绿色发展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公司注重生态保护工作,坚守生态红线,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开采并注重修复工作,减轻公司业务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努力实现绿色经营。
耐人寻味的是,天山股份ESG报告还透露,在“2022福布斯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TOP50评选”中,公司成功入选年度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典范。与此同时,坚持做好企业管治,公司已连续第4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A级最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