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成环办〔2022〕330号)的要求,我区将在10月开展2021年度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本次环境信用评价的评价对象范围包括我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生活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从事生态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共计210家。在今年的信用评价工作中,排污企业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理、社会监督4方面共计22项,第三方检测机构指标主要包括行业基本信息、有无违规情况及专业水平3方面共计16项。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会以企业得分情况将得分100分及以上的划分为环保诚信企业、80-99分的划分为环保良好企业、60-79分的划分为环保警示企业、60以下的划分为环保不良企业并进行公示。除基本计分项指标外,还规定了实行“一票否决”的14种情形,即在上一年度,企业有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参评单位将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对完成信用评价的单位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针对环保诚信企业,会采取在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授予相关荣誉、表彰奖励并优先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
针对环保警示企业会采取从严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等惩戒措施。如最终评价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的等级,还会额外在实行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从严审查,限制享受相关便利措施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予以惩戒。
同时,为了发挥信用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门还会加强与所在地发改、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将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拓展到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社会宣传等环节。
金牛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企业环境信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有利于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激发企业环境保护的内发动力,将不断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