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主题聚焦:
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赵珂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燕娥
出席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
主持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近期重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部署推动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刘友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加强大江大河保护治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及《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切实改善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流域生态系统安全。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委和单位加强协同联动,加强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刘友宾: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指导长江经济带各省份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将以多部门协同整治为基础,通过10项任务,力争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监测、溯源工作,并完成部分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切实把长江保护修复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我国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情况
别涛:这十年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得到重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得到重塑,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成效最为显著的十年。在立法方面,加强环境立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改革部署;国家层面的生态环保法律得到全面重构;生态环保领域党内法规建设十分活跃;形成一批地方立法成果;推动出台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和政策。在标准方面,发挥标准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科学治污向纵深发展;将健康风险防控融入生态环境管理主阵地;加快构建环境基准管理和技术体系。在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普法方面,推进党内法规建设,筑牢损害追责制度之笼,通过责任清单,推动落实普法责任。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片段
小编带您一起盘点一下
法治日报记者:今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就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请问在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实施,尤其是环境保护法的深入实施上生态环境部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别涛: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保法的实施今年组织了执法检查,在六大问题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六点建议。下一步,生态环境部作为牵头部门,将认真研究落实这六大问题,制定计划逐步稳步推进,同时作为牵头部门,要按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执法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提出的意见,提出整改的分工方案,加快推动落实,不折不扣地抓好问题的整改和建议的落实,同时也将按照规定向全国人大报告整改落实的情况。
南方都市报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废止修改了部分法规,请问废止了哪些法规,存在着什么问题,经过此番法规清理,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带来了哪些好处,未来将如何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谢谢。
别涛:法规清理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先后开展多轮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集中发布了四批废止和修改部分生态环保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目前生态环保工作实有规章80余部,行政规范性文件600余件。下一步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继续做好清理、废止和修改工作。
新华社记者:生态环境法典的编撰深受社会关注,您能否介绍一下目前的进展如何,有哪些特色和亮点,谢谢。
别涛:生态环境部积极支持并配合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撰工作。将根据工作职责,组织前期的基础研究工作,系统整理现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对制度措施和规范进行分析研究,收集汇总各个方面对环境法典的编撰需求、意见和建议,收集分析了解国外环境法典编撰的立法先例和实例,为我国环境法典的编撰打好基础,做好配合和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不断拓展标准覆盖领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水平,请问“十四五”时期将重点调整哪些环保标准?
燕娥:经过近50年的发展,我国生态环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十四五”时期,将从国家层面,继续补足短板弱项,持续优化完善标准体系;从地方层面,大力推动地方标准的发展,指导和推动地方补充制定、加严标准,进一步提升地方精准管控水平。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近期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通知明确了今年要制定16条行政法规,其中包括了起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请问这个条例是不是今年能够出台,这个条例的出台会对碳市场有哪些影响?
别涛:生态环境部作为主管部门,结合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运营情况,在总结地方试点的经验,并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经过征求公众意见于去年初向国务院报送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草案。可以期待,草案出台之后必将会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配额的分配、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配额的清缴以及交易运行等机制作出统一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的制度,更好防范市场运行的风险,从而促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和健康持续的发展。
界面新闻记者:建立健全环境健康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健康管理对于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请问生态环境部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别涛:保障公众健康是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宗旨。2005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原则,持续推动环境健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探索构建了环境健康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摸清环境健康底数;积极开展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初步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记者: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提出尽快启动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适应”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哪些挑战?下一步还有何打算?
刘友宾:我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生态环境部将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坚持主动适应、科学适应、系统适应、协同适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推动地方编制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同时积极拓展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提高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力争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水平有效提升;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各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开展;到2035年,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封面新闻记者:今年6月黄河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生态环境部在配合黄河保护法立法工作做了哪些工作,黄河保护法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起到怎样作用?通过长江保护法对于此次黄河保护立法积累了哪些经验?
赵柯:黄河保护立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又一项重要的流域性立法,生态环境部全程参与了立法调研和文本起草,积极配合推动立法工作;推动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新污染物治理等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下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安排,继续积极配合推动黄河保护法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