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联编制印发了《“抓环保 促发展”100例》。这些典型案例用事实和数据证实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并行不悖,将为全省各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今天为您介绍: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连续3年过千家 每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20亿元。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连续3年过千家
每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20亿元
清洁生产是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我省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工作,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已连续3年超过1000家,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2020年,共有915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在取得良好节能减排效益的基础上,企业每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0.27亿元。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和技术支撑。2010年7月,我省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2020年,根据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对《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进行了修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取消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备案制度等内容。同时,先后印发了《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组织编制了石油炼制、生物制药、电镀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指南,建立了山东省清洁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我省正在制定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认真组织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下达全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2018-2021年,共对3962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年底组织专家对各市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编制年度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核查报告。目前,2022年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已公布,共安排1092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是制定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和试点单位奖补政策。省政府出台的《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中,明确提出对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和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进行奖补。2021年11月,组织开展了20家清洁生产先进单位选树活动,每家企业给予40万元资金奖补。2022年2月,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园区、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园区、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0个园区或产业集群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每个试点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集群在提升清洁生产绩效、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根据《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清洁生产项目将优先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支持。
二、主要成效
推进清洁生产,企业可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在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的同时,也可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2020年,我省共对1026家企业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年度内共有915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798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117家,落实无/低费方案8905个,中/高费方案2214个,企业共计投入清洁生产资金66.8亿元,在取得良好的节能减排效益的基础上,企业每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0.27亿元。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污染物排放削减方面,共减少废水排放3591万吨、COD1828吨、氨氮86.25吨、总磷15.61吨、二氧化硫9847吨、氮氧化物2.9万吨、一般固体废物31.7万吨、危险废物5.42万吨、VOCs1.37万吨。在资源能源节约方面,共节约水1504.7万吨、电5.2亿度、煤11.5万吨、燃油6.3万吨、天然气6285万立方米,产生经济效益18.23亿元。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污染物排放削减方面,共减少废水排放98.2万吨、COD105吨、氨氮3.36吨、总磷0.3吨、二氧化硫51.48吨、氮氧化物438吨、一般固体废物3.07万吨、危险废物1646吨。在资源能源节约方面,共节约水115.2万吨、电2583万度、燃煤1.08万吨、燃油14吨、天然气76.9万立方米,产生经济效益2.04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进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和全过程治理,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