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北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标“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不断加大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力度,在推动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制的基础上,聚焦违法行为轻微、排污单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排污单位配合执法等方面,探索推行企业生态环保承诺制,督促环境问题整改,为淮北更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实施企业生态环保承诺制的主要做法是,企业在保证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和运行状态正常、措施有效、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本企业当日防尘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是否超标等,承诺人为每个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
企业承诺期间每天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组织各车间对企业环保状况进行检查和分析研判,督促各项治污措施、制度、标准层层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立即组织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且不能立即排除的,在线数据参数异常的,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当天对重点产污环节、环境隐患点没有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环境风险研判的,不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的,将作为承诺整改不到位的一个考量因素。
同时,淮北市积极推行“送法暖企”活动,建立“环企直通室”,实行对口帮扶制度,畅通与企业联系交流渠道,进行“一对一帮扶”,为承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整改,帮扶企业整改,为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全市把企业生态环保承诺制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虚假承诺或承诺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罚。对承诺内容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近期企业生态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下一步,将进一步建立企业生态环保承诺制,对于落实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纳入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