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结束。此轮督察从2019年启动,历时近三年,分六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2015年底开始试点,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督察组组长均由省部级官员担任,是迄今为止在生态环保领域所进行的规格最高、最具影响力的督察。
7月6日,国新办举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展成效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会上详细介绍了督察工作如何开展、有哪些规范和制度体系、为何能做到“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
在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翟青提到,公开典型案例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到目前为止,生态环境部已公开262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
7月6日,国新办举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展成效发布会。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啃硬骨头,不是“稻草人”
此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公布的典型案例总是图文、视频俱全,直指问题,措辞不可谓不严厉,对于有关政府部门不作为、敷衍整改的问题也直言不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翟青在会上谈到,督察有力推动了各级党政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少地方领导都讲到“督察是猛击一掌”。
翟青认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能够做到这样,最根本的是有习近平总书记的撑腰打气。他介绍,督察制度从设立、运行到纵深发展,都是在总书记的亲自关心部署下推动开展的。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啃硬骨头,不是“稻草人”。
“在督察面临压力的时候,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对做好督察工作给予了巨大鼓舞和鞭策,也给了我们督察人底气和勇气。”翟青说。
因此,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能做到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并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同时,翟青介绍,督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点赞。如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每到一地,当地的群众都积极反映有关问题。
翟青还谈到,督察组成员在工作时迎难而上,不徇私、敢担当,全力做到督察中每一个观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案子、每一份报告,都能够把背景查准、情况查实、原因查清、责任查透,确保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能够坚持动真碰硬的有力支撑。”他说。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回答南都记者提问。
督察制度体系严密,进组要签署保密和廉洁承诺书
翟青指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代表党中央的权威,必须要有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作保障。
在七年的督察工作中,督察人员边实践边总结完善,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为基础,制定了110个工作规范,也叫模板,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督察制度体系。
在这个制度体系中,有程序上的要求,有内容上的模板,有操作上的说明,有纪律上的规定,确保各个督察组的工作能够标准统一、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翟青介绍,在摸底排查、培训准备、进驻动员、现场督察、受理举报、形成报告、审议报批、反馈移交、整改落实,直到最后的归档总结等10个方面,这个制度体系都有详细的要求,覆盖了督察工作的全部流程。
比如,有专门的模板对进驻以后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规定,要求督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学习督察工作纪律规定,同时工作人员还要签署保密和廉洁承诺书;督察组有专门的起草报告工作小组,对其他小组上报的提供的取证材料、现场的情况以及逻辑关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效果以及基本依据进行审核;另外,还有一个独立审核组,由督察组中的精兵强将、业务骨干组成,他们不参与报告起草,而是对报告中的每一个案例、数据、观点,从法律依据、事实认定、结论定性等方面进行校验、校核、核实,确保督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翟青提到,督察模板的操作性很强,例如,在受理群众的举报方面,对于怎么接电话、怎么登记、怎么转办,每个环节都规定得非常具体;在督察进驻期间开展个别谈话的环节,模板根据不同的对象设置了不同的谈话提纲,以便更精准地了解情况、传导压力。
翟青总结,督察工作模板是几年来实践的经验总结,好用、管用、解决问题,是确保督察工作质量不降低、方向不走偏的制胜秘笈。
对督察整改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紧盯不放
督察发现问题后,如何确保各地整改到位?对此,翟青介绍,从实际工作中看,督察整改已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做法。
首先是建立机制,就是把整改的责任、流程、要求都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是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省级层面还要建立督察整改领导机制,这样能把责任压实。
《办法》还明确,在每批督察反馈以后,被督察对象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路径措施、完成时限等,并且要求在规定时间里抓细抓实整改落实工作。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都要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其次是紧盯不放,翟青介绍,目前所有的督察整改任务都实施清单化的管理,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对一些重点督察整改任务,都会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有些是一个月一次、两个月一次,有些是半年一次、一年一次,一些重点问题会安排督察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每次现场的核查都要形成盯办报告。如果发现有督察整改不力的情况,视情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多项措施,有效地传导压力,目的是推动地方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另外,督察组擅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于发现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会及时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翟青观察到,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对督察整改都高度重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省份普遍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都在抓环保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