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石市政府绿色采购贯穿于政府采购各环节和全流程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引领示范效应,并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黄石市节能、节水产品采购规模为4490.6万元,环保产品规模为6591.7万元,绿色采购比例为98%;2020年节能、节水产品采购规模为5356.6万元,环保产品规模为7198.3万元,绿色采购比例为99%;2021年节能、节水产品采购规模为5193.9万元,环保产品规模为9524.8万元,绿色采购比例为99%,连续三年都大大超过省级93%的既定目标。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加大绿色采购宣传力度。为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需求引领作用,市财政局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与指导,依据“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采购单位切实履行绿色采购主体责任,督促采购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公开绿色采购信息,不断提升绿色产品的采购比率。
二是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政策。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采购的政策规定,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政府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节能、环保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质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采购项目完成后,依法组织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努力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
三是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托采购交易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分岗授权监管机制,实现从编制采购预算、发布招标文件与合同公告到中标结果公开的全流程动态监督,督促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采购节能、环保、节水等政府采购政策,确保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