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政策解读。
《规划》明确了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突出内蒙古黄河、松花江、西辽河、海河、西北诸河五大重点流域特色,以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内蒙古黄河、松花江、西辽河、海河及西北诸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水”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得到明显增强,美丽河湖建设保护初见成效。
《规划》明确,健全“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推进重点流域多要素综合系统保护治理,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构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