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天津市财政局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资金筹措力度,聚焦大气治理短板,积极支持保障一大批重点领域项目实施,全力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逐条对照中央资金分配因素,通过积极向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汇报争取支持、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成功竞争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资格、强化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和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等措施,累计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6亿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名列前茅。同时,加大地方资金统筹力度,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43亿元,引导带动社会投资235亿元。
为切实将宝贵资金花在“刀刃上”,市财政精细安排预算,严格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围绕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区分轻重缓急,配置财政资源。精准研究财政支持政策,精细安排每一笔环保资金,实现早出台政策,早下拨资金,早落地见效。累计支持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燃”“煤改电”、科学精准治污能力建设、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并网、高排放老旧车淘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等共95批1200余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顺利实施。
市财政部门还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严把项目储备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深入项目现场跟踪问效,指导项目单位安全规范使用补助资金。加强竣工项目清算,确保项目达到环保效益的同时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在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下,本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21年与2013年相比,全市PM2.5浓度从9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9微克/立方米,下降了6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145天增加至264天,优良天数比率首次超过七成;重污染天数从49天减少至7天,削减了86%。
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