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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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环保行业,业务聚焦烟气治理、水处理、固(危)废等细分领域,并有序向新能源及生态治理行业拓展。
目前我国环保行业已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行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深化阶段。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二是烟气治理行业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由于当前能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普遍较低,传统燃煤电厂烟气治理业务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下滑。
三是电力环保行业未来的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成为迫切需要。电力能源系统未来将形成以“可再生能源+储能”为主的电力供给体系,将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配合智慧能源要求的智慧环保体系,市场前景广阔。
四是技术创新驱动和项目运营能力成为关键竞争力。当前环保行业正处于深度变革期,随着监管趋严,行业标准提升,大批项目投入运营,行业竞争格局面临重塑,环保企业将逐步由投资转向技术和运营为核心,技术驱动能力和项目运营能力将占据更显著的位置,坚持科技创新是环保企业未来发展的战略关键举措。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总承包、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脱硝催化剂制造及再生、除尘器设备制造及安装、以及水务工程及运营等业务,上述前四项业务均为大气治理产业链的业务。目前,公司的主要业绩贡献仍来自于大气治理领域,大气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公司业务总体的比例超过80%。
报告期内,公司在大气环保领域的利润贡献主要来自于特许经营业务,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市场占有率、运营管理及区位发展能力、大数据分析及集约化管理能力以及客户维护能力4个方面。目前公司运营管理的特许经营项目25个,涵盖了10-100万千瓦各等级机组,遍及东北、西北、西南、华北、华中等区域,为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公司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进行区域市场发展,具有较大的区位优势,可实现市场开发效率的提升及新增项目管控的进一步集约化。特许经营公司建立了大数据实时检测及数据分析平台,可实时进行生产监控、故障诊断、指导生产,实现后台技术资源的集约共享;成立了6个区域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服务、检修维护、备件供应、人员培训等保障,可对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快速响应,基本实现了特许经营的专业化、区域化、集约化和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催化剂业务市场向好,中标首次突破3万方,为公司历史新高,海外业务实现零突破,首次实现与海外客户的直接签约。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产品类型丰富、工艺精细。公司催化剂产品技术包含燃煤电厂脱硝催化剂、非电领域中低温脱硝催化剂、再生催化剂以及性能检测和喷氨优化。公司现有产品16-22孔薄壁式蜂窝燃煤电厂脱硝催化剂,相比市场厚壁催化剂,具有开孔率高、比表面积高、脱硝效率高、同样烟气量体积用量小、SO2转化率低、专有配方抗磨损强度高等特点,且薄壁催化剂每方体积密度低约20kg,成本节约5%。同时,报告期内通过降本增效开发的新配方,比原有成本降低约10%,催化剂制造成本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同时通过质量标准提升,提升产品美誉度,加大市场服务,大大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全年市场订单饱满。报告期内完成了25孔超低温脱硝催化剂配方及生产技术开发,160℃脱硝率达90%以上,该技术在国内属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水务业务依托现有电厂水处理技术体系,开展电厂节水改造和零排放技术推广。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为电厂提供量身定做节水改造和废水零排放技术方案,“无软化低温闪蒸浓缩+高温旁路干燥”、“膜法浓缩+MVR结晶工艺”、“塔式浓缩+循环流化床”等技术路线已在各项目成功运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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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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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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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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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8亿元,同比增加20.66%;实现利润总额1.05亿元,同比增加39.7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53亿元,同比增加100.43%。
(一)工程业务情况
2021年,公司工程业务加强传统市场开拓,强化工程成本管控,工程产值和毛利率实现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2.99亿元,同比增长56.12%,实现利润总额-0.01亿元,同比减亏1.65亿元。
(二)烟气特许经营业务情况
2021年,公司坚定推进能源保供部署,有序开展生产运营,特许经营电量增加224亿千瓦时,但受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特许经营业务运营成本增加,公司特许经营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94亿元,同比上升11.77%;实现利润总额2.13亿元,同比下降14.80%。
(三)脱硝催化剂业务情况
2021年,疫情后催化剂市场需求量有所回升,但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催化剂销售毛利偏低,公司催化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4亿元,同比增加56.52%;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同比增加607万元。
(四)水务业务情况
2021年,因并购财信实业水处理项目,公司水务运营项目利润不断增长。公司水务业务(含工程及运营)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同比增长49.72%;实现利润总额3536万元,同比增长174.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22-00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52,778,61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股本总数780,816,8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0.21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16,397,154.69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1.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要求,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议分红事项,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2-013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通过协议约定存、贷款额度及优惠价格等,有利于公司获得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
一、情况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达到三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通过协议约定存、贷款额度及优惠价格等,有利于公司获得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日,为国家电力投资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法定代表人:徐立红;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理财及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以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三、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条款主要变更情况
因考虑融资或集中结款等因素,存款余额时点数可能出现峰值,此次续签协议拟将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最高余额(不包括应计利息)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提高到10亿元;因考虑到与财务公司存在票据业务,拟将“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变更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票据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最高余额(不包括应计利息)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
(二)信贷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融资租赁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平均水平;
3.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先快速、便捷的信贷业务服务。
4.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票据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
5.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需要,有利于远达环保融资能力提升及降低融资成本。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派出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通过率100%。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审议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通过约定存贷款最高额度及利率等优惠条件,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资金流动性保障,有利于公司提升融资能力及降低融资成本。协议包含远达环保独立自主开立银行帐户和进行银行账户管理及公司资金管理的自主性等内容,保障了公司的独立性。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使得相关条款更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融资能力提升及降低融资成本。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2-014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张晓辉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附件:张晓辉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张晓辉先生简历
张晓辉: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山东高密人,2004年12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燃烧工程研究所助教、讲师,英国谢菲尔德大学(Sheffield University)化工与过程系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英国斗山巴布科克能源研发工程师,中电投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燃烧研究室负责人、副主任(主持工作),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电站运营技术支持服务中心(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电站技术研究与应用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副主任(副总经理)兼电站技术研究与信息室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中心处长。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