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方案》提出要完善市场化机制。包括深化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同时,《方案》提出,要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同时,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十四五”时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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