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外通报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24万余吨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埋在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的取土坑,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
督察组指出,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在调查处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中敷衍应对,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配合调查过程中出具垃圾类别虚假证明,导致相关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环境隐患日益突出。
挖掘垃圾坑流出的黑色污水。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据介绍,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于2018年7月停产。该机砖厂长期生产取土形成一个较大的取土坑,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容积约30万立方米。自2017年7月以来,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法向取土坑内倾倒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造成该区域地下积水污染严重,同时也对周边地下水安全造成威胁,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发现,2017年7月,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土地使用权人分两次签订共两年的取土坑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利用取土坑填埋建筑垃圾。协议签订后,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未经任何审批、未做任何地质评估、未采取任何防渗处理等措施情况下,陆续从绿园区将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跨区转移至农安县,并填入砖厂取土坑内,持续违法填埋至2018年11月,合计填埋垃圾24万余吨。
2018年4月以来,周边居民多次举报该问题。2021年4月,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附近居民向生态环境部举报反映“砖厂原取土坑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造成周围环境及烧锅镇自来水水源地严重污染”问题。6月1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督察发现,取土坑已经填平,上面覆盖了大量黄土。督察组现场对垃圾坑随机选取了4个点位进行挖掘,发现上层0.5米左右为黄土和建筑垃圾混合物,往下则填埋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物,最深的垃圾填埋厚度达8米之多,坑内垃圾及受到严重污染的地下水颜色黝黑、异味浓烈。督察组同时还对坑内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第二轮督察进驻后,群众再次对该问题进行信访举报。督察组于8月28日现场督察,新选取2个点位挖掘4米深左右,再次对坑内地下水采样监测。两次监测结果均显示,坑内地下水多项指标严重超标,其中菌落总数最高达120000个细菌群落/毫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1199倍;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3920毫克/升,粪大肠菌群最高达5000个/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