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首批典型案例。
其中,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8家企业因违规越界露天开采,排放超标废水造成地表水、下游地下水污染,未按环保批复要求整改等问题被点名批评。
今年8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黄金开展督察发现,其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长期无视环评批复要求,拖延、敷衍整改
滇桂黔区域河流纵横,生物资源丰富,是珠江、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拥有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域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巨大。
同时该区域矿产资源富集,中国黄金在云南、广西、贵州分别布局有3家、7家、3家矿山企业。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此次通报的企业,有几家长期无视相关规定和环评批复要求,拖延、敷衍整改,有的企业现在仍未落实9年前的生态修复方案,问题突出。
比如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环评批复要求利用现有露天采坑作为废石场,但该公司违规建设总占地约16公顷的4个废石场堆放废石。本应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的选排场地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任务,截至目前仍未完成。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中央环保督察组供图
广西贵港市金地矿业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2012年企业生态修复方案要求,2013年前应完成1个废石场截排水沟修建,2014年前应清运原民采堆淋场废渣并回填至采空区,至今均未落实;2018年生态修复方案要求,2021年前应完成2个废石场截排水沟工程,也未落实。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金地矿业五指山尾矿库自2012年停用已多年,至今仍未闭库。广西贺州市金琪矿业龙水尾矿库自2011年停用至今也未闭库,下游地下水pH值为5.5,呈酸性。
督察发现,此前,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超标排放含砷废水造成地表水污染,2011年当地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但该公司直至2019年才开始实施后评价相关措施。
贵州省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中国黄金的二级公司)已停用的尾矿库未做防渗,堆存含氰尾渣约218万立方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但该公司对此重视不够,直至目前尾渣资源化治理项目仍未动工。
云南黄金新平分公司(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处置废石,擅自直接堆放在麻洋河边。
上级公司监管失职,帮助矿企“运作”逃避整改
此次通报的案例中,还出现了上级公司监管失职的情况。比如,上级公司在知道下属矿企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其恢复生产,并试图帮忙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
例如,广西凤山县宏益矿业的矿权范围与广西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部分重合。2016年广西发布《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要求凤山县禁止新建金矿采选项目,现有项目2019年退出。
宏益矿业不但不退出,反而于2020年申请恢复建设。作为上级公司,中金黄金还批复同意重启采选改扩建项目,在申办手续过程中知悉负面清单相关情况后,不是按要求进行整改,而是想办法推动调整负面清单。
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和金秀茂源矿业(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下属企业)也出现类似问题,凤山天承黄金矿业金矿采选项目和金秀茂源矿业铜矿项目同样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均未落实相关要求。这种情况下,中金黄金批复同意凤山天承黄金矿业2020年恢复试生产;中国黄金广西公司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文,协调推动调整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