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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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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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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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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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8月发行新股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36,6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4.56万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3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21〕7-7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104.56万元低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5,000.00万元,对于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现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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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建凯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芳源循环增资系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