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9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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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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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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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收购上海泷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上海泷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分两次收购上海泷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泷蝶”)100%股权,公司于2021年2月5日签署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泷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买卖上海泷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已收购上海泷蝶75%股权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上海泷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泷蝶持有石家庄厦能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司拥有日处理入炉生活垃圾大于1,200吨之石家庄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在建设期及特许经营期内的独占性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30年。在现行国家有关垃圾发电行业政策不改变情况下,并按现状的入厂垃圾量水平测算,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10000万元/年-14000万元/年,净利润约4000万元/年-7000万元/年。
2、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26,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842,123.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合计转增200,723,89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423,750,439股。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12日实施。
3、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公司于2021年6月收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司资质由“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升级为“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意味着公司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设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资质体系,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和业务承揽能力,扩大公司的业务经营覆盖面及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行业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于2021年8月11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