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我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我司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即金属支架边材)时,未与收购方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和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不利于环境保护。尽管事后我司全力整改,已与有回收固体废物资质的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污染防止要求,但我司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处罚。为此,我司就自身的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诚恳道歉,并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
二、严格落实将固体废物处置给有资质的收购企业,并与收购企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好污染防治要求。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深圳市正东明光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