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企员工擅自关闭环保监测仪器,导致环保部门监管系统数据为零。8月12日,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通报一起污染环境案,鉴于企业未超标排放污水,考虑到企业发展需求,检察机关在召开公开听证会后对员工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南漳县某造纸公司是襄阳百强企业,同时也是重点排污单位。刘某是企业核心部门骨干,2018年8月15日下午6时,刘某在值班时发现COD(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机柜发出异响。为防止机器烧坏带来更大生产风险,刘某便擅自将在线监测仪的电源关闭,直至8月16日早上6时才将监测仪再次打开。
在刘某关闭监测仪器的12小时内,环保部门监管系统数据为零,故无法监测该公司污水排放是否达标,造纸公司很有可能趁机排放大量超标污水,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2019年4月,南漳县环境保护局向该县公安局移送刘某涉嫌污染环境线索。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对刘某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刘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今年4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月12日,承办检察官、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张寒介绍,经实地走访调查,办案干警发现,相关证据均表明造纸公司未超标排放污水。鉴于造纸公司客观上没有造成污染环境的后果,刘某犯罪情节轻微,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今年5月,该院就刘某涉嫌污染环境拟作相对不起诉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们有针对性地制作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建立环保设备出现故障的应急处理机制。”张寒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企业负责人近日反馈,已根据检察建议建立应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