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期向云南、河南、广西等地反馈督察情况,其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参与弄虚作假的案例引人关注。通过围隔稀释,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假象;为了让数据好看,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方在尾端投加化学药剂;环评机构层层转包业务、凭空捏造报告等,各种“花式炫技”让人瞠目结舌。
尽管在此之前,环保服务和监测造假案件就曾多次被曝光——就在前不久,生态环境部通报多起干扰国控断面水质数据案,但从现实看来,行业内那些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并没有要悬崖勒马的意思。被曝光的个案当然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但同类案件的频发也提醒我们,对该问题的反思不应止步于此,对造假乱象亟须系统整治。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缘何要冒险造假?这当然是商业利益驱动使然。当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作为甲方的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就意味着前者接受了甲方的购买服务。对于环保服务机构来说,让甲方满意自身服务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问题就在于,在常识看来坚持公共价值取向和专业独立性的服务,可能并不是甲方所满意的服务。换句话说,甲方所满意的,只是满足自身需要、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服务,哪怕服务的提供有悖道德与法律。
在一个监管到位、良性竞争的市场,为了一味满足甲方需求而牺牲自身公信力和专业独立性的企业,或难有立足之地。但在一个监管缺位、市场失灵的市场里,最常上演的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当前,环保服务机构大量出现,但水平参差不齐。激烈的竞争让环保监测及服务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红海”,哪家机构提供的服务“省心”“省力”还省钱,哪家机构就能得到甲方更多的青睐,继而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加之相关监管的缺位以及较低廉的违法成本,一些环保服务机构愈加有恃无恐,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环评造假,不惜成为环保违规企业和机构的帮凶。
环保卫士变“护污保镖”,满足了畸形市场中买卖双方的利益需求,但环境质量背后多以集体面貌出现的公众利益却被损害了,而且面对购买服务的买卖双方,想要维护公共利益的公众似又处于弱势地位。要想维护公共利益、让环保服务领域实现良性竞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刻不容缓,而这也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增加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过去囿于适用法律依据的不足,相关处罚难有威慑力,现今这一情况有了较大改观,环境监测造假已于今年3月起入刑,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尽快适用将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为了堵住违法公司换个“马甲”继续造假的漏洞,还应在处罚公司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惩处,通过信用管理或“黑名单”等制度,让有职业污点的企业和个人在行业内寸步难行。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厘清权责边界,无缝衔接监管链条各环节,在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等各方面做好保障,不断完善对该领域的规范和管理制度,切实打击低价恶性竞争等乱象,净化市场生态。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也应得到重视,创造条件和途径让公众和社会参与其中。说一千道一万,关键还在于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摆脱“一放就乱”的困境,实现“放管服”的改革初衷,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