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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1-2129]潮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1-07-21 412
导读

1.招标条件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9〕1264)批准建设。本项目主要包括:接收站工程、LNG储罐工程、配套

1.招标条件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9〕1264)批准建设。本项目主要包括:接收站工程、LNG储罐工程、配套码头工程等。本项目发包人为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2020】89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YLNG-MT-2021-08,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水龟地大堤湾作业区东片区。

2.2 招标范围、规模

(1)建设规模


新建1个21.7万方液化天然气船舶泊位,码头设计年接卸处理能力640万吨(接卸量为600万吨/年,转运量40万吨/年)。配套建设1个工作船泊位、LNG码头引桥、防波堤、取排水口、航道、导助航设施等。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LNG码头及引桥、工作船码头、火炬平台等水工工程、登船梯、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导助航设施、靠泊系统工程及施工期监测等(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防波堤工程、疏浚工程、取排水口工程。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署日起20个月,详细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所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等方面要求,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最近三年(指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同)独立完成至少一个10万吨级及以上的近海栈桥式高桩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工程完工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此项出具声明函原件)。


(2)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此项出具声明函原件)。


(3)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下统一称“项目经理”)在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此项出具声明函原件)。

3.5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单位为本单位),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十年内至少具备一项沿海栈桥式高桩码头工程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以文字和列表等形式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如任命书、合同正文关键页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该人员的近1年社保证明)。


3.6  其他要求


(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至少具备1项沿海栈桥式高桩码头项目施工管理业绩,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该人员的近1年社保证明)。


(2) 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1年社保证明)。


(3) 投标人须具有桩架高度大于80m以上的打桩船(租赁或自有),须提供打桩船技术参数和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5号楼5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时限与标书发售时限相同)。

注:(1)购买时需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签章齐全),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下载;


(2)购买时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在有效期内。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5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 各潜在投标人可将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发送到zhonghangji_bj@groups.163.com邮箱中,并联系本项目经办人:程先生(联系电话:1316758483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所有相关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  称: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部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22185164


(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3167584831

传  真:010-8838602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5号楼5501室

户  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五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

账  号:1109 0915 9510 201

电子邮箱:zhonghangji_bj@groups.163.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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