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方式为作为环保砖及陶粒原料掺烧或相关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泥处置方式。一年产生的污泥量为4100吨。
采购预算为147.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详情如下: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2020年阳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阳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23-202011-441723022-0020
项目名称:2020年阳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76,000
最高限价(如有):1476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阳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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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超出该服务期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能提供承担本项目的相对固定的车况良好的符合污泥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应满足相关资质,采取密封、防水和防渗漏措施,且在污泥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处理处置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 《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单位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丰顺路26号
联系方式:0662-6611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联系方式:0662-3133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刘花
电话:0662-313371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