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中发改核准[2020]3号(2020-442000-44-02-0043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
2.3项目概况:
设计规模:本项目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总处理规模为2250吨/日,采用3×75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2×35MW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
项目建设进度:预计2020年06月份开工,2021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全过程采用BIM正向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绘制工作)、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5工期要求:
(1) 设计工期:完成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消防等施工图纸,并通过规划报建和审图合格,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4个月。
(2) 施工工期:由承包方组织施工报建,2021年9月01日前点火。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18个月,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等。
(3) 竣工验收期: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24个月。
2.6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1.87亿元人民币,本次EPC招标金额为9.909902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同时满足以下(1)-(3)项的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焚烧炉等设备供货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组成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各投标单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和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四个(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设备供货单位不得超过1家)。其中联合体施工单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均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设计单位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的,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公布的诚信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3.5项目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设计单位先进行投标。中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3.6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