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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铁汉生态终止合作后 福建省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重新招标

   2020-05-20 239
导读

福建省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在与铁汉生态终止合作之后开始重新招标。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包括马坪镇

 福建省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在与铁汉生态终止合作之后开始重新招标。
 
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包括马坪镇、湖西乡、赤土乡、官浔镇、长桥镇、南浦乡、石榴镇、盘陀镇和赤岭乡9个镇区以及上述乡镇范围内的74个行政村的村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污水收集管道214.97km,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06座,修复已建污水处理设施16座,新建污水处理规模1.377万m³/d。
 
本项目总投资30000.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86.62万元(收集管网15991.94万元,污水处理站(含泵站)7694.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649.39万元,基本预备费2106.88万元,建设期利息1482.22万元,流动资金75.10万元。
 
本项目的合作期为2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整体建设期均为3年(从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运营期均为17年,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分别组织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对应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详情如下:
 
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漳浦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漳浦县东南和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项目,授权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聘请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县财政局已对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批复,县政府原则同意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本项目已录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库完成招标前置程序。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地点:漳州市漳浦县。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重新招标)包括马坪镇、湖西乡、赤土乡、官浔镇、长桥镇、南浦乡、石榴镇、盘陀镇和赤岭乡9个镇区以及上述乡镇范围内的74个行政村的村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污水收集管道214.97km,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06座,修复已建污水处理设施16座,新建污水处理规模1.377万m3/d。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0000.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86.62万元(收集管网15991.94万元,污水处理站(含泵站)7694.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649.39万元,基本预备费2106.88万元,建设期利息1482.22万元,流动资金75.10万元。
 
2.5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2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整体建设期均为3年(从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运营期均为17年,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分别组织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对应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6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漳浦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中标社会资本和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90%,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自有资本金和债务融资按建设进度逐年到位,债务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担保,政府及政府出资方不对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2.7投资回报机制:可用性服务费+处理量付费+绩效付费。
 
2.8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1)自有资本金:中标社会资本和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须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社会资本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自有资本金。
 
(2)债务融资:除自有资金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该项资金应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自有资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资本负责注入。
 
2.9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重新招标)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5)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2018年1月1日(含当天)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接过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的乡镇或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
 
(6)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投标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7)根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8)联合体的要求
 
①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活动。
 
②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其成员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③当联合体成员数为2家时,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5%,联合体各成员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均不得为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2018010121〕。
 
8.4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5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429975687888
 
9. 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old.fjzfcg.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联系方式
 
10.1 招 标 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277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596-3107704
 
10.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邮编350002)
 
联系人:陈先生、郑先生
 
电话:0591-28059629
 
传 真:0591-28059629
 
邮 箱:fjzbzx3b@126.com
 
10.3监督部门:漳浦县财政局
 
地 址:漳浦县青年路21号
 
电 话:0596-321336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9:30至2020年05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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