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重金属污染防治、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清洁生产、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技术需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环境政策、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与健康等管理需求。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甄别筛选,提出的科技需求建议要充分体现科研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引领性。
(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应与当前国家、省内其他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合理区分层次和重点,不支持重复研究的科技需求。
(三)环境管理类科技需求建议请填写附件1 ,环境技术类科技需求建议请填写附件2。请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